茂名
暂停审批游戏机室未放开
22日上午,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黄刚等就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管理等方面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为群众解决难题。
市民李先生询问,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哪些情况可以获得奖励? 黄刚局长答复说,我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2、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3、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4、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5、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6、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7、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8、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市民张女士是一名下岗工人,她说想开一间电子游戏机室,询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有关负责人回答说,目前,按上级有关政策,游戏机室是暂停审批的。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曾经发文,明确国家对游戏机经营活动是采取萎缩政策的,省文化厅也曾多次发文,明确要求各地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对这个政策,我们一直是坚持的,近年来,我们也没审批过新的游戏机经营场所。但也不可否认,本市各地近年来也冒出不少无证经营的游戏机室。对此,我们也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进行取缔,先后取缔了一批无证机室。最近,国家文化部拟逐步放开对游戏机室的审批,把电子游戏作为一个文化产业来抓,但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具体何时放开尚需进一步明确,待明确后我们再批。(梁远东 李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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