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茂南法院执行一民事案件遇阻,紧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预案,在茂南区政法委协调和茂南公安分局的大力协助下,及时排除干扰、制止抗法行为,成功执结一宗“骨头”案件。 2006年9月,陈生与黄某因买卖旧注塑机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最后法院于2007年9月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注塑机买卖协议,同时判决黄某返还从对方取得的3台旧注塑机给陈生,陈生返还19700元给黄某。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于是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茂南法院受理该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多次通知黄某,要求黄某履行法定义务,但黄某只是口头答应,但不见行动。 今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茂南法院二十多名执行干警在主管执行副院长的带领下前往黄某安放3台注塑机的高山镇某村一座平房,依法强制执行,准备拆卸、吊装并搬走3台旧注塑机。10时30分,正当执行干警进入执行现场检查、清点机器设备之际,一名黄姓男子及其妻子冲进执行现场大吵大闹,拦住不让拆卸、搬运机器,不一会黄姓男子有残障的母亲也在执行现场一起哭闹阻碍执行;另有两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冲击执行现场推搡执行干警,不准执行干警吊装机器;还有几个黄某的亲属围着带队的执行局领导指指点点,恶言大骂。在个别人员冲击执行现场、推搡执行干警过程中,一名执行干警被撞伤了腰,一名干警被咬伤了右手,四名干警的制服被扯烂或拉掉纽扣。见此情形,执行干警决定将黄姓男子夫妇拉上警车带回法院进行警诫教育(后经法制宣传和说理教育,黄姓男子夫妇诚恳地认错并写下检讨,法院决定对其抗法行为免予追究责任)。两人被带走后,在执行现场附近旁观的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个别人员的煽动下,将执行现场围个水泄不通,外出的道路也开来了汽车堵住,不让车辆通行。面对严峻的执行形势,带队的主管执行副院长一边与执行干警一起耐心做有关人员的解释说服工作,一边向院长报告情况,并上报茂南区政法委,请求依有关规定启动执行联动机制预案,出动警力支持法院执行。下午2时10分,在得到茂南区政法委同意后,经协调,茂南公安分局马上出动55名公安干警赶赴执行现场平息事态。在公安干警大力协助下,执行干警顺利将两台振雄注塑机、一台华大80T注塑机共三台旧注塑机拆卸、吊装上车,下午四点正执行干警和公安干警一起撤离执行现场,3台注塑机也顺利交付陈生运走,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张伍 李广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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