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追债2000元致人死判监12年赔偿50万
近日,茂南区人民法院对一宗非法拘禁案作出一审判决,为追讨2000元欠款而非法拘禁他人并致人死亡的谢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21日20时许,被害人亚强在市区为民路附近某城中村一出租屋内参与赌博,赌输钱后为筹赌资继续赌博,遂向谢某借款人民币2000元,约定利息100元,离开赌场立即归还。但亚强在其后的赌博中又将该2000元输光,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经打电话联系亚强妻子和母亲等家人也没法筹到钱偿还借款。于是,谢某就要求亚强留下来想办法筹钱,安排“亚水”(另案处理)负责看守。当晚22时30分,谢某伙同“亚水”及“亚水”带来的三个男青年一起将亚强带到市区某酒店十三楼的一个房间,限制其人身自由。 在该房内,亚强被要求写了一张欠款为3000元的欠据,谢某拿到欠据和亚强的残疾人证后便离开酒店回家,“亚水”等四人则继续留下看守亚强。次日上午9时许,“亚水”打电话告知谢某,说亚强从窗口跳下去了。谢某听后即坐车赶到该酒店,见到亚强倒卧在酒店三楼的飘台上,“亚水”等四人已没了踪影。见此情形,谢某赶紧叫来服务员报警,并在接报的公安民警到场后当场自首。公安民警到现场勘验检查时,亚强已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亚强尸体未检见暴力性打击损伤及抵抗性损伤,亚强是生前从高处坠落致胸腹腔脏器破裂,失血性、创伤性休克死亡,结论为高坠死亡。 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同时判决谢某赔偿被害人家属遭受的经济损失费用共计人民币518306.10元。 (张伍 李广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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