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庭审观摩 昨天下午3时正,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件绑架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参加旁听的除了群众之外,还有受邀请的20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的庭审观摩。 开庭审理的绑架案经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9月间,阿黄(化名)、阿陈(化名)等人密谋以给他人服食兴奋剂的方式,诱骗他人与其赌博,以达到赢钱的目的。同年10月20日下午,阿黄、阿陈等人骗被告人小华(化名)到茂南开发区某酒店吃饭,在吃饭时,阿黄偷偷将兴奋剂放入小华的汤让其喝下。饭后,小华与阿黄、阿陈、阿林(化名)等人打麻将、“三公”赌博,小华输了2000多元现金和欠账200000元。半小时后,被告人小林(化名)、大陈(化名)、小陈(化名)伙同另外三人来到酒店,以阿黄、阿林等人用谜药设局骗小华赌博为由,对阿黄进行殴打,并抢走其身上的5000元,同时强迫阿黄、阿陈等人分别写下同意赔偿200000元的证明,强迫阿林写同意赔偿50000元的证明。当天晚上,四名被告人将阿黄从酒店押到茂名市某大厦关押,强迫其打电话回家筹钱。次日,被告等人又将阿黄转移到茂名市某酒店关押,继续强迫阿黄打电话回家筹钱,当天晚上8时许,公安人员将阿黄解救出来。 茂南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28日立案审判,于2008年6月5日作出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小华、小林、大陈、小陈犯绑架罪,对被告人小华、小林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10000元;对被告人大陈、小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8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小华、小林、大陈、小陈均不服,分别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为使案件审理更公正、更具透明度,昨天下午,市中院特别邀请了20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这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在案件庭审观摩后,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遍认为法官主持和驾驭庭审的能力很强,庭审思路清晰,能让当事人听得明白、问得明白、说得明白,充分体现了法律规定的“审判公开”原则,真正感受到了法庭审理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参与庭审观摩,对法官今后公正审理案件起到监督作用。希望这样的活动今后多开展,让更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参与进来,提高案件的透明度。”省人大代表黄波如是说。 据了解,为了开展“百庭观摩”、执行案件的听证活动,市中院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做到联络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和规范化,共同促进司法公正。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内还将邀请全市50%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法院的庭审观摩、听证或参与监督执法工作活动,填写活动意见反馈表等。(郭月华 叶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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