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推行计划生育30年 茂名少出生150万人
记者日前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了解到,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我市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使茂名少出生150万人。 我市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取得丰硕成果,2002年曾被国家评为“十佳红旗”标兵单位。近几年,市人囗计生宣传工作务求真真正正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不断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新路子、新做法,积极开展人口计生基础知识“五期”教育工作:把新婚期教育前移到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服务大厅开展;把青春期教育前移到各中、小学校;把孕产期和育儿期前移到各医院的妇产科。 市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解决生多生少不一样的状况。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后,我市计生工作开始从人治到法治转变。实行对少生人员的奖励,对违法生育的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 逐步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长效利益导向机制。现在实行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通过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个人进行奖励,极大地调动了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从2004年至2007年9月止,全市已有8105人获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2067人获得节育奖。 大力开展创建无政策外多孩生育镇(街道)和无政策外出生村(居)委活动,取得初步成效。2007年,全市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镇(街道)34个,占镇(街道)总数的31%,比上年增加24个;实现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委580个,占村(居)委会总数的31.25%,增加89个。(张翠玲 梁林桂 徐泽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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