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办事拖拉,黄牌警告!
《茂名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试行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电子监察系统将对行政审批进行实时坚控 《茂名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试行办法》(以下称《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直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将受到实时坚控。昨天,我市召开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宣传学习《办法》,提出《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部署下一阶段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实时“盯紧”工作人员办事 《办法》的实施将为规范管理电子监察系统提供制度保障。据了解,《办法》规定,电子监察系统由市监察局负责监管。电子监察系统建立预警纠错、投诉受理、行政许可绩效测评机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进行实时坚控。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由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存在行政过错责任的,由监察机关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审批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同时,对各单位行政审批绩效情况进行评估,每月在全市通报。 办事拖拉将被警告和追责 目前,一些行政机关存在“推、拖、压、卡”等不良工作作风,影响了机关效能的正常发挥,损害群众的利益。对此,《办法》中的预警纠错办法规定,对即将到期的审批事项,自动发出时限预警,提示审批人员加快办理;对超时审批事项或违反审批程序的审批事项发出黄牌或红牌警告,由监察机关对红、黄牌审批事项实施责任追究。通过对审批部门及审批工作人员的权限、责任、办结时限、质量标准进行具体分解和科学设置,过去行政机关职责不清、办事拖拉、群众难以监督、责任不好追究等问题将能得到有效解决。(刘锋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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