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法院成功执结一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案 近日,家庭困难的小迪的家人,从茂南法院领到了人身损害赔偿款40000多元,至此,拖了三年未能执行的该人身损害赔偿案在茂南法院院长苏国英多次亲自协调疏导、深入做过细思想工作的大力推动下终于得以顺利执结。拿到赔偿款的小迪家人感慨不已,对茂南法院苏院长及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小迪与小强是邻居,并因在同一所小学读书而成为好朋友。2004年6月18日早晨,小迪在上学路上看见小强正用借来的汽枪打鸟,便走近观看。不幸也就在这时开始,小强握着汽枪打气时汽枪走火,子弹正好打中小迪的左眼,因伤势严重,先后经茂名市人民医院和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医治,小迪的眼伤仍未能治愈。出院时医院诊断为:“左眼球穿通伤,左眼视力无光感”,伤情鉴定认为小迪损伤程度为重伤。据此,法院于2005年3月判决小强的监护人赔偿小迪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46356.80元。 因发生了人身损害纠纷,小迪与小强两家关系恶化,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小强的监护人以经济困难为理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四查”(查银行、查车管、查房管、查工商)均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一度被中止执行。今年春节前,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今年2月3日,茂南法院出动20多名警力前往强制执行,但因受到干扰和阻挠,致使执行未果。院长苏国英一方面指示执行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领导以及执行法官要继续深入做好申请人及被执行人的协调疏导工作,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另一方面及时向上级汇报案情及今后执行设想,赢得茂南区委、区人大、区政法委有关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区委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调查处理阻挠执行事件。 其后,苏国英乘势利用参加人大例会、维稳、信访等会议的有利时机,通过当地的人大代表、镇村干部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宣传和说理析法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感化被执行人。在此基础上,苏院长多次通过电话或预约到办公室对被执行人及其亲友直接进行说理疏导,经多方努力协调、耐心疏导,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赔偿义务。8月8日,小强的父亲亲自带着赔偿金到法院履行赔偿义务。至此一宗拖了三年未结的积案在院长的多方努力,倾心协调、疏导下,得以顺利执结。(张伍 李广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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