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一宗十年积案 今日妥善解决
9月8日上午,1宗拖延了近10年也未能了断的交通肇事案件,在山阁派出所的积极调解下,得以了结,涉案的3方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签字并执行,握手言和。 1999年6月21日下午4时许,高州市分界镇某村伍某驾驶着向茂南区山阁镇某村黄某购买而来、还没有转户的1辆两轮摩托车,搭载着化肥从茂名往高州方向行驶,行驶至山阁镇江燕村路段时,碰撞了骑自行车同方向,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山阁镇某村村民车某堂,致车某堂倒地受重伤,经送茂名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事故发生之后,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郊区大队及时作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并依法作出了裁决。但死者车某堂亲属不服裁决,将涉案的伍某和黄某告上法庭。茂南区法院受理之后,又依法作出判决。 但由于被告伍某肇事逃逸,警方一直追捕未果。伍某亲属以及黄某又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责任。 由于,被告没有按法院判决条款执行,致使死者车某堂亲属得不到赔偿。 为此,近10年来,涉案的3方为此曾多次发生磨擦冲突。而死者车某堂的亲属,则反复到茂名市和茂南区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问题,虽经有关部门的反复调解,但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并且一拖就是10年。 对于这宗交通肇事积案,10年来,所在辖区的山阁派出所一直没有放松做工作。 近日,在开展矛盾化解排查工作中,山阁派出所所长黄亚清和副所长林达庆等民警,又将这一积案挂在心头,主动反复登门找涉案的3方做工作。 经民警一番努力,终于做通了3方的思想工作,达成了伍某亲属和黄某赔偿给死者车某堂亲属共6万元,其中伍某亲属方承担赔偿4.5万元,黄某承担赔偿1.5万元的协议,并及时执行,使这一拖10年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杨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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