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依法拆除高水路控制区内违法建筑(图)
执法人员强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楼顶部分 记者 于双利 摄 昨天上午,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市城监大队,会同茂南区政府、茂南区公安分局等联合行动,对高水公路段三赖坡村一农户违法抢建的楼房进行了强制拆除。 市城乡规划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为确保茂名大道建设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明确规定,严格禁止在高水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违法搭构建筑物。凡发现违法建筑,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一律由当事人承担。然而,近来在高水公路油城九路至新塘村段有少数村民不顾政府三令五申,继续违法抢建楼房和临时棚屋。本月14日,袂花镇三赖坡村一户农户未经批准,在夜间施工,在原有二层楼房的基础上违法抢建起了第三层楼房,面积达120平方米。 为及时制止这一违法行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昨天上午,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市城监大队,会同茂南区政府、茂南区公安分局等联合行动,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该起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市城乡规划局有关负责同志希望高水路段附近群众要自觉支持配合茂名大道建设,不要在控制区违法抢建楼房和其它建筑物;已违法抢建的楼房和其它建筑物,要自觉拆除。对拒不自行拆除的,市政府将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拆除。(赖学明 张锡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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