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19日上午召开的全市社保局长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10年底,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达到1183.63元,比“十五”期末增加了567.60元,增长92.1%。这是我市着力改善民生所实现的新突破。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我市基本构建起普惠全民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实现了 “四个新突破”:一是主要指标实现了新突破。到2010年底,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五大险种(不含新农保)总参保人数达157.61万人次、基金总收支规模达1870056万元、累计积累297349万元,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58%、140%和217%。二是改善民生实现了新突破。到2010年底,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达到1183.63元,全市在职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达85%,比“十五”期末分别提高了10%和5%,最高支付限额从2005年4.8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按省的政策逐年提高,到2010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增加到每人每月568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达到1115元,月人均护理费达到462元,月人均抚恤金达到515元。三是攻克难点实现了新突破。我市2008年6月启动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城镇居民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09年12月启动了生育保险,切实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必要的医疗保健;同期还启动了茂南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现了农民千百年来老有所养的梦想;2010年4月率先在粤西地区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迈出了医疗保险从住院报销到门诊报销的关键一步。去年,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五大险种全部实现市级统筹,保障能力大为提高。四是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实现了新突破,社保基金的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市长助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爽在昨天的会上强调,“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级社保部门要紧跟新形势,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要认真抓好《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落实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进度,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全力推进全市社会保险事业科学发展。(陈牧云 车子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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