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光讲话摘要—— 25日下午,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后的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海光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人大是“民意机关” “我们要强化群众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大是‘民意机关’,要通过行之有效的监督,大力推动我市就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事关民生大计问题的解决。”邓海光在会上这样说。 他强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一定要强化党的意识、发展意识和群众意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握大局,切实增强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进茂名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给人大代表布置“作业” “我们要经常邀请代表视察,给代表布置一些‘作业’, 让他们根据地方的热点、难点进行深入调研,让他们更加了解民情,了解民意;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健全向代表通报政情的制度,代表‘知政’才能更好地‘议政’……”邓海光风趣的讲话,引发与会人员会心的微笑。 就如何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邓海光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充分发挥人大在敏感问题、敏感环节、敏感领域的监督作用,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切实行使好其监督权,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大的人事任免工作;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四方面抓好自身建设 邓海光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重点突出四方面工作,在完成工作中加强自身建设。 他说,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注重抓好学习调研,每年都要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要注重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每次会议必须选准议题,做好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落实等三方面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时,要让人敢讲话,讲真话,讲实话”;要注重强化服务保障,牢固树立服务保障意识,把服务当作第一责任,不断推动人大“三会”服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着力提高办会水平、办文水平和办事能力;要注重加强作风建设,共同树立市人大常委会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张敏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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