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茂名首个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运作
昨天上午,我市首个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茂名市茂南区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正式运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将推行现场立案、就地财产保全、立案调解、即时司法确认等“一站式”服务,快捷、灵活低成本地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诉求。 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主要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调解、立案和审判工作,依法决定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司法鉴定等事宜。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可以现场立案受理在交警部门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案件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并依当事人的申请第一时间现场采取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促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正常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的落实得到有效保证;同时可以就地组织立案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将及时排起开庭审理;而对当事人自行或交警部门等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依当事人的申请,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人民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推动“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各项工作有效地开展,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三部门专门联合制定了《茂名市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加强配合与协作,进一步做好各环节的衔接工作;同时,法院也与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积极配合,不断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新机制,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在快速处理事故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刘美华 杨瑞娟 邹辉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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