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名为《最牛茂名市国土局强制回收土地再拍卖,获利数千万!》的帖子不断在各论坛上转载。网贴称,一块6000平方米的土地因广东茂名市国土局行政不作为而"被闲置",随后,茂名国土局无视茂名市检察院的意见在行政复议期间将这块土地高价拍卖。真相究竟如何? 这里就是网贴中所称的"被闲置"土地,面积有6000平方米,位于茂名市市区,两旁已是高楼耸立,一条交通要道从旁经过。在90年代,这块土地不过是归属村集体所有的荒地。 这篇名为《最牛茂名市国土局强制回收土地再拍卖,获利数千万!》的帖子称,1992年茂名市华茂经济发展公司与茂名市人民医院生活部联合购买了这宗地,并于同年11月30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许可证》,按计划,这块土地将用于建设一所集门诊、急诊、康复及老年病治疗等为一体的医院。然而,公司多次向茂名市国土局、规划局、计划委、发展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申请立项时却得不到任何批复和回音。 【同期】茂名市华茂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 张华 我们都是以人民医院每一年都是向茂名市政府有关部门,国土局,计划局,规划局,城建局,还给了茂名市政府潘大林副市长,李观来副市长,还有给黄心强副市长打了不少报建的报告,立项的报告,报批的报告,换证的报告,但是他们这些单位,市政府,市的副市长从来没有回音,也没有批准。 【解说】让张华想不到的是,去年7月,茂名市国土资源局竟然将这块土地认定为闲置土地并作出收回决定,于2010年11月16日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同期】茂名市华茂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 张华 因为闲置这两个字不是我们造成的,而是市政府有关单位不批造成的,行政不作为造成的,不是我们造成的,这是一个。 【解说】这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上明确规定,60日内依法享有行政复议的权利,90日内享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但仅仅过了21天,这块土地就以7000多万的价格成功拍卖。而在拍卖前三天,茂名市检察院向茂名市国土局发出建议书要求其停止拍卖,但茂名检察院的介入未能阻止事件的发展。 【同期】茂名市华茂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 张华 但是他们没到60天内,在21天就公开地拍卖了,在这个事以前,(茂名市)检察院送过法律建议书给国土局,要求国土局按照法律办事,不能拍卖这块地,但是国土局无视检察院的建议。 【同期】茂名市国土局法制科科长 张俊青 对检察院的检查建议书说我们对他不顾,他提出来了我们不怎么样,这个是他们不了解实情,我们政府很重视,专门召集了包括检察院在内的领导,法院、国土部门、我们政府法制局、规划部门一起研究最后为这个拍卖还是不拍卖进行研究再做决定。 【解说】行政复议期间,国土局将土地高价拍卖,张俊青认为并无不妥。 【同期】茂名市国土局法制科科长 张俊青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这个规定,我们认为政府公益需要,没有关系到你个人的利益多少冲突,而且是有偿补偿给你,我们政府为了社会利益的需要,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说我们依法回收土地的行为不停止执行,所以我们就公开拍卖了这块土地。 【解说】根据茂名国土局的说法,这块土地于1992年11月30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许可证》,该许可证"备注栏"称,本宗地必须在1994年11月30日前动工建设,否则就视为闲置土地并收回。 【同期】茂名市国土局法制科科长 张俊青 就是原来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明确规定是两年内要使用,否则要回收,重新安排,这个是一个很明确的规定。 【解说】那么,为何茂名国土局对这块土地的闲置认定时间却拖到了2010年,前后搁置16年,而在拍卖期间,处置时间又如此之快,竟等不了60天的行政复议时间?茂名国土局称,虽然1999年,国家就颁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但是茂名市真正开展这项工作却是近几年的事情,加上执法范围较广,执法人员不够,才拖到了今天。 【同期】茂名市国土局法制科科长 张俊青 我们茂名市开展闲置土地回收力度最大是近几年,我们这几年一共回收了十多宗几百亩的闲置土地,它这个是我们去年才工作到这一块,工作到这个小区……不是说你这个闲置了十几年了,我们今天才回收,那这个你问得也是事实,但是我们有个工作的安排,是先高水路东西两侧,先做大的,先做容易收回来的,那些没有摸准的,一个一个逐个一起来,所以去年才回收这一块。 新华社记者周强、张倩、毛一竹广州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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