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初中文化的金某家住茂名市区南郊,因为没有一技之长,金某谋不到一份稳定的理想工作,经常处于无业闲逛状态。没有工作就没有经济来源,讲究享受、追求过“潇洒”日子的金某竟然不惜以身试法,打起了通过向银行申办信用卡恶意透支来过舒适生活的歪点子。 2007年8月30日,金某向中国建设银行某分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后开始透支,截至2009年2月15日,金某用该信用卡共透支本金28556.90元,本息、手续费合计45333.96元。超过还款期后,中国建设银行某分行曾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催收,但金某至案发时仍不还款。 2008年2月19日,金某故伎重演,向中国银行某分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后开始透支,截至2010年12月29日,金某用该信用卡共透支本金59697.78元,本息合计76012.98元。超过还款期后,银行曾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催收,金某至案发时仍不还款。2010年1月27日,中国银行某分行向公安机关举报金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于2010年12月28日将金某抓获归案。 金某归案后,除如实供述了其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信用卡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罪行外,还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等三间银行信用卡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罪行。根据金某交代,2008年2月至2010年12月间,金某先后向上述银行申办信用卡,通过恶意透支的方式,分别诈骗三银行本息、手续费45147.35元(其中本金24989.20元)、11884.95元(其中本金7989.82元)和13224.36元(其中本金10583.42元)。 茂名市茂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本金131817.12元,本息及手续费共计191603.60元,并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金某犯信用卡诈骗罪,数额巨大,依法应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的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因金某在涉嫌使用信用卡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被抓获归案后,主动如实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它信用卡诈骗犯罪事实,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张伍 李广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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