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 茂名晚报记者 周翔 摄 9月4日,茂名晚报以《气瓶漏气失火男子被烧伤》为题,报道了茂名市民黄先生在家中炒菜时,疑因煤气瓶漏气失火被烧伤送院救治的情况,引起广大市民对瓶装煤气安全性能的高度关注,要求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煤气瓶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而煤气用户也应妥善放置、保管煤气瓶,避免发生不测。 市民要求彻查煤气瓶安全 报道见报后,茂名市民纷纷致电茂名晚报表示对事件的关注,称煤气瓶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一定要认真对待。 一名姓易的大叔表示,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检查一下黄先生家中的那个备用煤气瓶,如果证实是该气瓶漏气,则供气公司就负有相关的责任。一名自称姓谢的阿姨则说,事件之中,除了供气公司的煤气瓶安全性能怀疑有所欠缺之外,煤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也有待提高,比如不应将充有气的煤气瓶摆放在密闭的厨柜内。 有市民更是直言,时下,全国都在高度关注“安全”问题,但诸如煤气瓶等的安全问题却往往被人们忽视。一些煤气瓶因陈旧或受损,其安全性能已大打折扣,但仍被频繁应用于千家万户;一些煤气瓶只是用胶纸简单封住了出气口,就认为漏不了气万事大吉。为真正安全起见,建议有关部门应彻查煤气瓶的安全问题,不让每一个有问题的煤气瓶出现在居民家中。 供气公司称“报道失实” 为了解相关情况,记者曾于事发的当天下午,先后联系茂名市供气公司陈经理(后获悉为总经理)及程经理(后获悉为抓安全的部门经理),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昨日上午,记者特意来到茂名市供气公司办公楼。在三楼东端一间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称不知总经理在哪儿办公。记者久等无果,便致电陈总经理说明来意。他称,事情已经报道出来了,没有什么可再说的了。随即,一名妇女在电话中对记者说,记者没有采访过供气公司,没有供气公司的说法却作出了不够全面的报道…… 随后,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一名姓冯的工作人员找到记者,说记者的报道“失实”,比如文中提到了供气公司“不理不睬”。记者马上打开报纸让他找出文中“不理不睬”的字眼,但他只是找到“不予回应”的字眼,只好作罢。 “是否漏气须经多部门检验” 冯先生告诉记者,事发的当天中午,供气公司便已派员前往黄先生家中了解情况,公司有关领导也前往医院看望了黄先生。至于是否黄先生家中的备用煤气瓶发生了漏气,该公司并没有派员做过检验,也没说过是备用煤气瓶漏气。要证明是否煤气瓶漏气,须经多部门检验,如安监、质监、城建、消防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检验,才具有法律效力。 冯先生边带记者参观该公司相关生产流程边说,茂名市供气公司对煤气瓶的安全检查非常严格,从充气、称重、检漏到封口,每道工序都极其标准、规范,不可能出现漏气现象。至于有市民提到的过期旧瓶、破损气瓶继续使用之事,他则坚称绝不可能,说该公司严格执行煤气瓶15年淘汰制度,若破损而致安全性能不保的气瓶,一经检测证实则坚决不用。 据冯先生称,其实黄先生已涉嫌违规放置及使用煤气瓶。按规定,煤气瓶(尤其是充了气的)不能放置在密封的厨柜内,也不能长期闲置,“发给用户的供气证上都有这样的规定。”他说。(吴祖光) 相关报道:茂名男子因气瓶漏气被烧 供气公司不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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