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公、检、法、司联合发文《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脱逃罪犯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称:在逃犯罪嫌疑人于2011年12月31日前向广东省各级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投案自首后,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依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以及广东省公安厅《给负案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发出之后,在社会上震动很大,一石激起千层浪,铲荡着南粤大地的污泥逐水。 茂南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晓强,该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梁起,该局党委成员、分管刑侦工作副局长徐冠新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茂南实际,立即组织指挥抓好落实,一场敦促和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行动在茂南区迅速拉开,通过工作,初步见效,并按通告规定依法兑现了政策,感化了一些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9月5日下午,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落网的2名逃犯,身份同是逃犯,可是一正一反,命运却不相同,这无不充分显示出党委政府和公安政法机关政策的严肃性和所产生的威力。 投案光明在眼前,涉嫌赌博犯罪嫌疑人邱某光投案自首获宽大处理。9月5日下午,涉嫌网络赌博畏罪潜逃一年多的犯罪嫌疑人邱某光,慑于宽大政策的威力,在其亲人的陪同下,专程从本省的博罗县老家,赶到茂名,走进了负责侦办该网络赌博系列案件的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投案自首,向警方坦白彻底地交代了其于2010年4月间涉嫌伙同他人网络赌博作案,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以涉嫌赌博罪对其上网全国通缉追逃。其勇敢地迈出这一步,是正确的一步,迈对了,迈出了光明,获得了自由和新生。 在向警方交代完罪行之后,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根据公告规定兑现政策,在办完简单的手续之间,其当晚就获得释放回家。 饶幸顽抗呑苦果,涉嫌抢劫在逃犯蹲班房。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经过清网行动的穷追猛打和艰苦侦查,于9月5日下午5时许,全队侦查员在梁伟彬中队长的带领下,经过几个小时伏击,当抢劫在逃犯罪嫌疑人何某乐从外面溜回位于茂港区羊角镇某村其家门口时,被在守候的民警抓获归案。 经审查,涉嫌抢劫在逃犯罪嫌疑人何某乐(男,茂港区羊角镇某村人),其对涉嫌伙同他人在茂南区范围内抢劫摩托车作案9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5日,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以涉嫌抢劫罪对其执行刑事拘留。涉嫌抢劫在逃犯罪嫌疑人何某乐饶幸顽抗拒不投案终踪班房,终呑苦果,教训深刻啊。 为此,公安机关正告一切违法犯罪分子,珍惜时间,抓住机会,及早悬崖立马投案自首,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和出路。(杨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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