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茂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明年底基本完成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2012年底基本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任务。副市长黄心强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并部署我市工作。据悉,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到2012年底,我市基本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各类土地,不得遗漏。同时,对已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率,要提高到85%以上。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189679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4472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68本;宅基地使用权发证991753本,分别占应发证数的91.19%、99.99%、27.2%和71.%。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还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加快推进该项工作列为今明两年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工作;明确任务,统筹安排,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及时研究处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调处权属争议,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冯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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