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21日茂名市公检法司“清网行动”联合推进会后,政法四家全员动员,协同作战,决战劝投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据悉,开展清网行动以来截至昨日,茂名市共有516名逃犯受“清网行动”政策感召,主动投案自首。 本月23日上午,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沛洲和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包建国带领市、县两级公安、检察机关有关人员,赶赴电白观珠镇合利田三村,上门对涉嫌2008年一故意杀人案的在逃人员卓某筹、卓某龙的家属讲政策、讲法律、讲亲情,动员亲属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这是我市公检法司协同作战的缩影之一。 据介绍,自今年全国公安机关大张旗鼓开展“清网行动”以来,茂名市各级政法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公安机关更是把“清网行动”作为当前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起“党委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察总牵头、警种部门整体作战、全体民警总动员”的大追逃格局,通过细化分解追逃任务、进村入户宣传清网政策、集中赴外追捕逃犯等有力措施,迅速在全市掀起一股追逃清网热潮,成效显著。截至11月24日,经过全市公安民警努力奋战、上门劝投,共有516名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均获宽大处理;另,在这次“清网行动”中,公安机关还加大了追逃力度,一批心存侥幸、拒不投案的逃犯被公安机关缉捕归案,均将被依法从严惩处。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9月2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凡是在2011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人员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以及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均视为自动投案,可获宽大处理。反之,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茂名市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呼吁,“清网行动”政策是特定时期、特定阶段的特殊政策,在逃人员要紧紧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尽快投案自首;在逃人员家属、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限期投案,让其早日结束逃亡生涯;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逃人员,动员、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对于“清网行动”结束仍未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势必全力追逃,司法机关势必从严从重惩处。(周燕红 罗丽贤 鲍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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