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消防部门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清剿火患”行动,进一步减少隐患存量,控制隐患增量,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该取缔的取缔,该查封的查封,该整改的整改,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全市火灾形势的高度平稳。(孙广宇 晏杰) 关于开展“清剿火患”行动的通告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清剿火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剿火患”范围 二、“清剿火患”内容 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全市所有通告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必须按照本通告要求自查自改,不符合要求的要自行停业整顿。对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场所,一经发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从严从重处罚,并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所有权人、经营权人以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可积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举报电话如下:0668-2855555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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