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我市将考核“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成效
考核成绩差 问责不手软 昨天,我市召开宜居城乡建设联席会议,讨论《〈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重点建设任务地区分解方案(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宜居城市建设评估基本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2011年全市“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黄心强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今年初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各级、各部门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为抓手,加大建设宜居城乡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取得了一定成效,城乡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为进一步推动宜居城乡建设工作,黄心强在讲话中提出了如下几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建设宜居城乡、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要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建设宜居城乡、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相关工作。各责任单位一定要负起责任,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时限等,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按期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三、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开展2011年全市“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工作,参与“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客观、准确考评各县(市、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情况,共同创造茂名美好的明天。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全市将进行“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成效考核,通过考核全面评价我市一年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成效,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考核结果差的有关负责领导将被问责。(赖学明 罗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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