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从现在起至明年2月重锤打击电鱼作业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打击电鱼作业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从现在起至明年2月,我市将展开打击电鱼专项行动。根据有关规定,利用电场、药物、爆炸致鱼虾昏迷死亡后进行捕捞,属于灭绝性、掠夺性作业,我国明令禁止。对非法电鱼作业,可作10万元以下的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我市渔政执法队伍一直来严厉打击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由于渔业资源的日益枯竭、渔民群众的趋利心理等原因,在打击电鱼行动不断取得成效的同时,电鱼作业却依然屡禁不止。我市甚至还发生过涉嫌电鱼作业电死人事件。打击电鱼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为贯彻落实省渔政总队关于开展打击电鱼作业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市专门制订了近期开展的打击电鱼专项行动,时间从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2月。 据悉,在专项行动中查获的从事电鱼作业的渔船,除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东省禁止电、炸、毒鱼规定》从严给予处罚和赔偿资源损失费外,还要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扣减或取消其柴油补贴。从事电鱼作业的,扣减其当年柴油补贴的10%至30%;对不配合执法、暴力抗法或逃逸的,扣减其当年柴油补贴的30%至取消其柴油补贴;对于涂改、遮挡渔船标识或没有渔船标识且不配合执法检查、暴力抗法或逃逸的,坚决取消其全年柴油补贴。(郭瑞翔 廖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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