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岭苑8号大院内,消防设施基本处于半瘫痪状态 近日,多名茂名群众报料称,茂名用来安置市内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小区龙岭苑8号大院,“消防工程及年检草草了事,室内消防栓八成缺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南方日报记者迅速前往调查,现场所见令人触目惊心。 小区楼内约八成消防栓缺失 龙岭苑8号大院位于茂名市区繁华路段双山一路,是当地有名的安居小区。 进大门紧靠右是安居工程15号楼,在第一个梯口第43号梯,3楼4楼、5楼6楼、7楼8楼之间布有一根铁管,红漆依稀表明它曾经是根消防管,但管口大开,灰尘密布,黄锈斑驳,轻敲铿然,显然是空管。 第一批安居房共有11栋。令人吃惊的是,在第12栋,记者发现,这里根本没有设置消防管道。 8号大院约有20栋楼房56个梯口,几乎全为9、10层的高楼。南方日报记者用整整一天时间逐一进入楼梯检查,发现问题如下:不少楼梯间内根本没有设置消防栓,有的原先有消防栓但后来缺失,空剩破损不堪的消防箱;有的有消防栓,却无消防水带等其他配套设施;有的消防管是空管,断裂处锈迹斑斑;有的消防管竟与自来水管相通,并被装上水表;按照标准,10层高楼应该配备10公分口径的消防水管,但有限的几根无一达标,仅有5公分口径粗细;按照标准,室外消防栓每隔25米应装一个,大院内勉强达标,但室外消防管均只有6.5公分口径,供水能力很弱。 南方日报记者所做统计基本与群众投诉相符:该大院内消防栓八成缺失,防火功能确已处于半瘫痪状态。 消防工程招投标或打“擦边球” 按照我国于1988年颁布的《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国家标准,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包括:“超过7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6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多名龙岭苑8号大院小区群众则反映:“小区住房虽然众多,但消防工程及年检总是草草带过。近期,虽有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并不见任何整改行动。” 为何该安居小区火灾隐患重重却迟迟未能整改? 有知情人透露:“安居小区是政府行为,其特点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它跟利益根本不沾边,所以消防工程及验收才草草带过。” 有知情人士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近年来,茂名出现一批“掮客”,利用各种关系、打着各种旗号,频繁活跃在建筑现场或谈判桌上,为消防工程业务拉单。“为了省钱,我们准备把消防工程包给茂名市属消防公司,但报建时业务最终还是被那些外地公司抢走,且工程造价普遍增加不少”。 茂名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的一名干部向南方日报记者坦承:由于消防工程属专业工程,茂名目前所有的消防工程都与总工程承包捆在一起,从不进行单独招投标。 对此,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承炼认为:从不单独招投标,有打法律“擦边球”之嫌,正好可以让人钻漏洞。法学专家魏济民则指出,消防执法基本上都是以权力为依托的单方执法行为,并不存在地位相等的相对人的约束,极可能导致职务违法等行为发生。 文/图 南方日报记者 胡亚柱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