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茂名市区建筑施工现场下月起实施视频监控
进一步加大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茂名”、“建设幸福茂名”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市住建局决定从5月1日起对市区(含茂南、茂港)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实施视频监控。 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监管现场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后接入茂名市质量安全视频监控中心,实现对建筑工地整体及重点部位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录像。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反映监管现场的基本情况、形象进度变化情况、质量安全动态等,实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监督现场的远程监控和管理。 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开工或在建工程主体形象进度未达50%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及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其它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二是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另外,实施现场视频监控的范围还包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定需要实施重点监控的区域。(林夏 罗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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