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生为重、民事为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近两年,茂名财力向民生建设倾斜,下大力气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据统计,2011年,全市用于民生支出增长31.8%,占财政支出的67.6%,增幅和比重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全市用于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1.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0.1个百分点,其中医疗卫生支出增长48%、节能环保支出增长83.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47.8%。2011年,我市比照3年平均基数,将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分别削减20%、15%和10%,节省下来的钱全部用于民生建设。今年,我市又对此类经费作了进一步削减。 就业方面,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至200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201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3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2.3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6.74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7.3万人,劳动力转移人数居全省前列。今年首季,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8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9万人,超额完成进度安排。 教育方面,近两年,我市投入近30亿元新建了14所高中阶段学校,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57%。其中茂名市一中新校区于去年9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2011年全面启动了外出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建设,今年9月前市和各县(市、区)都将建成1所以上外出务工人员子弟学校,解决200多万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医疗卫生方面,我市于2008年在全省欠发达地区中率先启动农村薄弱卫生院改造,2011年底完成了80所薄弱镇卫生院的改造工作,累计投入2.3亿元。改造后的卫生院就医环境大大改善。同时,我市着力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连续多年保持100%;2011年将“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今年下半年将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统一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年度最高累计待遇支付限额提高到16万元,并向重大疾病倾斜,医疗保险待遇大大提高。 社会保障方面,我市大力推进“新农保”工作,今年7月1日起,全市可实现“新农保”全覆盖,所有农民均可参保,年满60周岁将享受养老金。并大力推进低保工作,提高保障水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大险种全部实现市级统筹。住房公积金安排增值收益1.01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市区廉租房建设实现了三年任务一年完成,今年将再改造建设500套公租房。 帮扶特殊困难群体方面,我市筹集16.7亿元,以最快速度取得了“9·21”灾区复产重建工作决定性胜利,2176户“全倒户”全部搬入新居;灾区基础设施不仅得到全面恢复,而且档次和水平大幅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孤儿、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的救助力度,救助率达到100%。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8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可领取360元到4800元不等的生活津贴。2011年,市财政发放1.2亿元老人津贴,共有24万名老人受惠。 扶贫方面,全市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3.35亿元,对240条贫困村实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去年底实现了“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贫困户脱贫率99.3%,有劳动力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比帮扶前增长了2倍多,97.86%危房户完成危房改造,扶持贫困村新增发展集体经济项目1593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在最近公布的省对2011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中,我市排在粤东西北14个地级市的第3位。 另外,从今年2月至6月3日,全市已投入1150万元开展“三打两建”工作,打掉了一批欺行霸市涉黑涉恶团伙,捣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窝点,查结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邓义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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