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茂名市中院狱内现场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日前,市中院审监庭对茂名监狱提请报送的候某军等134名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进行现场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继今年1月后市中院再度到茂名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此次庭审由市中院审监庭和茂名监狱共同主持,市检察院驻监检察室派员全程监督,近百名服刑人员旁听了开庭和宣判。经市中院审理裁定,共有130名服刑人员获得减刑、两人获得假释,两人不予减刑。 “通过旁听,触动很大。在监狱内改造,奖励,惩罚都一目了然。这种形式,让我们服刑人员与法官面对面,原先对减刑、假释报卷审理的不好印象全打消了。”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的服刑人员表示,今后一定要好好改造。 市中院审监庭负责人表示,把“阳光司法工程”带进高墙,这是一项司法改革创新举措。自今年1月以来,市中院直接走进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改变了以往的“纸上审判”模式,审案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综合考量监狱、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服刑人员本人及同监区服刑人员的多方面意见,作出的裁定更客观、准确,更具有权威性,并且促进了监狱的公正执法,同时也有利于对服刑人员的法制宣传,起到“减刑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43条的规定,今后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将成为一项常态工作。(刘艳 邹辉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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