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微博上诽谤他人 信宜一村民被行拘10日
昨天,记者了解到,信宜警方前日查处了一宗利用微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案件。违法嫌疑人袁某全因诽谤他人收受贿赂被行拘10日。 12月11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镇隆镇某村村民袁某全涉嫌利用微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经过调查取证,民警将嫌疑人袁某全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袁某全承认,其于今年12月初的时候,为发泄私愤,用手机在其微博上发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收受贿赂,混淆视听。 目前,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袁某全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提示:每一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利用微博等网络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诽谤,必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刘锋兰 春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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