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人涉黑案被告人 梁良 摄 9月3日,备受关注的广东茂名黎国强等23人涉黑案在茂名中院开庭审理。今年36岁的被告人黎国强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开设赌场等8项罪名,其中包括枪击两名政协委员。 据该案审判长、茂名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潘泽茂介绍,由于被告人人数多,指控犯罪时间跨度长达16年,部分被告人犯罪事实相互交叉,案情较为复杂,预计法庭调查需要一天半时间,整个庭审将持续三天。 23人涉黑案成员受审 梁良 摄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黎国强早期在电白县树仔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放高利贷起家。1998年后,黎国强为壮大势力,吸收一批社会闲散人员,通过经济利益笼络等控制方式,通过直接组织、策划、怂恿、指挥、授意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吴珠发等7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叶国虹等15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时,形成了一定的“规矩”:作案时戴头套蒙面以避免被认出,下手要狠,作案后保密,抓获时不能认罪,不得出卖其他成员等。 1998年至2013年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电白、广州等地,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2人死亡、5人重伤、4人轻伤、4人轻微伤,故意毁坏财物价值6000多元。为达到打压竞争对手,树立势力影响的目的,黎国强“黑帮”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欺压、残害群众,手段凶残,受害群众怕被打击报复不敢报案,怕被再次伤害不敢验伤,造成当地群众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引发多起上访事件,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现场 梁良 摄 去年4月4日,被告人黎国强因生意纠纷授意被告人吴珠发找人伤害邵某锋、邵某才兄弟,并出资5000元作为经费。受害人邵某锋时任电白县政协委员,邵某才为茂港区政协委员。同年4月10日10时许,吴珠发跟踪发现邵某锋、邵某才二人在电白县电城镇新市场三和猪杂店吃饭,即打电话要求被告人黎日坤召集田业利等人持枪、刀、铁管冲进店内对正在该处的二被害人进行伤害。经法医鉴定,邵某锋手脚肌腱被砍断,构成重伤,属七级伤残;邵某才被霰弹枪射击伤双下肢构成重伤,属六级伤残。 3日当天上午的庭审中,被告人黎国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大部分事实表示认罪,但认为自己没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截至记者发稿时,当天庭审仍未结束。(梁盛 索有为 范贞 梁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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