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男子受市区天桥路某汽车轮胎店老扳何某雇请,以150元的价格为其修整店外一棵小叶榕树的树桠。结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二人被行政拘留。 事发当日,邹某带着电锯到何某轮胎店门前修整路树。其中5枝树桠被砍去了4枝。 经审查,被抓获的2名男子分别为何某和邹某,均为高州市分界镇人,其2人的砍伐行为对小叶榕树造成的损失,经物价部门拍价为2800元,其2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8月29日,茂南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以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对何某、邹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于500元罚款的处理。(周燕红 杨振文) 又讯:8月29日,高州市分界镇男子邹某,受茂名市区天桥路某汽车轮胎店老扳何某雇请,携带着1把红色汽油电锯,从家里乘车出发来到何某轮胎店,在与何某讲好150元工钱的价格,帮助何某将其门店外面的一棵小叶榕树的树桠进行修整,结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被市城监执法人员抓获。之后移交给茂南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处理。 当日上午,市城市管理综合监督大队领导带领执法人员,在市区的大街小巷开展正常巡查行动,密切注视着街边园林绿化和市政设备设施情况,确保安全。 约中午12时许,当执法人员巡查来到天桥路某汽车轮胎店时,发现该店门口的1棵高大的小叶榕树,被2名男子正在砍伐,只见该棵树总共5枝树桠,却被砍去了4枝。执法人员当场喝令这2名男子住手,停止砍伐,并将其2人控制在现场。之后打110报警。 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案情指令,案发所在辖区的茂南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所长朱任彬十分重视,立即与该所教导员江颖带领民警薛冰峰等迅速驱车赶到现场,将这2名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警方缴获作案用木梯和汽油电锯各1把。 经审查,被抓获的这2名男子分别为何某、邹某,均为高州市分界镇人,其2人砍伐该棵小叶榕树桠,经物价部门拍价损失2800元,其2人对作案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8月29日,茂南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以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对何某、邹某均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于500元罚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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