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 日前,茂南法院对一宗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在茂名市区以扑克为赌具、以“斗牛”赌博为幌子,通过出千作弊诈骗参赌者钱财的两名男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前,唐某通过马瑞大哥的朋友认识做生意的马瑞。2013年5月,唐某、邓某伙同连某、“村长”(二人另案处理)密谋以“斗牛”赌博设局诈骗经济宽裕的马瑞。2013年5月底的一天,唐某带邓某、连某和“村长”来到马瑞位于南国酒店附近的办公室玩耍、聊天。期间唐某等人用语言煽动马瑞玩“斗牛”进行赌博,不知是计的马瑞经不住唐某等人的再三游说,同意参与赌博。当天“斗牛”赌了约两小时,一直都是连某、唐某、邓某和“村长”四人赢钱,马瑞被骗去一万多元。唐某等人诱骗马瑞参与的“斗牛”赌博,使用的不是普通的扑克,而是由连某等人提供的经过处理的有特殊标记的扑克,外观与普通牌一样,但在扑克的侧面印上条形码,并将部分大的牌作了记号,但是肉眼看不出,需仪器才能识别,赌博发牌时可以从中控制牌面数字大小而出千作弊,由负责发牌的连某和“村长”具体操作,根据自己的意愿发最大的牌给“自己人”,从而在赌博中骗取其他人的钱财。如此看来,马瑞被骗“斗牛”赌博输钱,唐某等人一直赢钱就不足为奇了。从2013年5月底至8月初期间,唐某、邓某等人多次在马瑞的办公室或诱骗马瑞到市区官山四路某花园小区7梯某号房唐某的小姨家玩“斗牛”赌博,共诈骗马瑞人民币21.8万元。其中唐某分得赃款4.2万元,邓某分得赃3.8万元。其余赃款由连某、“村长”等人分赃。 案发后,于2013年9月6日,唐某退出4.2万元、邓某退出3.8万元合计8万元给被害人马瑞,马瑞出具谅解书谅解唐某、邓某,请求司法机关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赌博出千的方式诈骗他人的人民币218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其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公诉机关指控唐某、邓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唐某、邓某是初犯,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另外,两人所分得的赃款已全部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积极缴纳罚金,悔罪明显,依法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唐某、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各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张伍 李广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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