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初我市启动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采取多项法律援助新举措,切实维护了在我市务工的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援助案件76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3万元;本次活动覆盖面广、援助力度大、受益人数多,受到广大农民工的欢迎和好评。 春节前夕, 易某某、阮某某和赵某某等7名农民工急匆匆来到市法援处寻求劳动争议案的法律援助,由于时间紧,市法援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并派出5名律师及时办理了易某某等7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及时消除了可能引起群体性纠纷的隐患。 这是市法援处畅通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一个实例。据了解, 我市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实行“三快速”原则(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理),凡涉及农民工讨要工资、工伤、劳动纠纷法律援助申请100%受理,所有案件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紧急情况可先办理再补办手续。确保“12348”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畅通,简化农民工案件的审批程序,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供一站式服务。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为形成社会各界参与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合力,该局一方面充分利用农民工元旦、春节返乡等时间节点,联合市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残联等单位,走上街头、集镇、村居、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农民工讨薪维权的相关法律,使广大农民工认识法律援助这一维权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能作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工作者四支队伍优势资源,积极参与各种涉及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办理。 此外,市司法局还充分发挥“一村(居)一律师”这个平台的作用,动员全市村(居)律师深入全市1901个村(居),对辖区内农民工欠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辖区内没有农民工欠薪情况的,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法律宣传,尤其是对村(居)辖区内的重点用工单位、建筑工地、民工集聚地的车站、广场等场所,开展《劳动合同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据了解,本次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力求案结事了,注重通过多种调解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例如,四川籍农民工陈启中来我市鳌头镇务工过程中眼睛受伤,与老板方在工伤损害赔偿问题上发生纠纷,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该案后,被指派承办该案的李锋律师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调,促使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在茂南区务工的农民工张某等人与所在企业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向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援助,法律援助处联合劳动保障部门积极调解,使张某等人足额得到劳动报酬,确保了农民工返乡安心过年。(杨红莲 唐国奕 谢力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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