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我市交警侦查大队组织便衣民警对涉嫌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中介”展开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工作,并于日前在市区迎宾二路抓获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杨姓青年男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杨姓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 针对近期我市辖区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十分猖獗的实际情况,为维护正常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保障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交警支队领导的指示,连日来,交警侦查大队组织便衣民警深入市区交警一大队迎宾二路电子眼办证大厅以及河西中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等周边对涉嫌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中介”展开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工作。在调查、走访期间,一名杨姓青年男子被纳入民警视线。3月30日下午,当民警在市区迎宾二路电子眼处理窗口附近进行伏击时,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对面一间复印店门口再次发现违法嫌疑人杨某武,便衣民警当即上前对其实施抓捕,并从其身上搜出他人驾驶证以及已处理的交通违法单据6张。 随后,交警支队侦查大队民警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取证。经查,杨某武对买卖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鉴于杨某武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侦查大队遂将案件移交茂南公安分局河东派出所处理。 据杨某武交代,自去年7月份以来,其通过网上Q群联系有需要买分处理车辆交通违法的车主,还四处张贴“买分卖分”小广告,等愿意出卖驾驶证分的驾驶员和其联系,双方谈好价钱后,到市区迎宾二路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双方按约定马上付钱。杨某武主要以每分100元的价钱通过在社会上大量收购他人驾驶证进行代扣分,然后向需处理交通违法的车主以每分140元的价钱进行代消分,中间赚取差价作为“中介”费,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杨某武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证“买分卖分”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严厉处罚。市民一旦发现买分卖分、非法代办等违法行为,请向公安机关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杨瑞娟 彭崇琦 谢力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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