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涉嫌毒驾男子被刑拘
记者从茂名警方获悉,“5·23”涉嫌“毒驾”男子吕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次日被茂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吕某对案发前吸食毒品的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正在全力追查毒品来源以及相关涉案人员。 事发5月23日18时许,市区双山三路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号牌为粤KEY896的黑色丰田花冠小轿车在经过双山路和光华南路交通岗时撞向前面的几辆摩托车,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伤者现仍在医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详见茂名日报5月24日A1版)。 经警方调查,肇事犯罪嫌疑人吕某(男,汉族,茂南区人),经当晚对其尿液进行检验,呈氯胺酮阳性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吕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次日被茂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5月27日,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警方在事故现场吕某所在车辆上起获的三小包白色晶体,检验结果为“送检的检材检见毒品氯胺酮成分,净重1.92克”;对吕某血液进行检验,结果为“送检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mg/100ml”(未发现酒精成分);经对其尿液作进一步检验,结果为“送检的检材检见毒品氯胺酮成分”。 目前,吕某对案发前吸食毒品的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正在全力追查毒品来源以及相关涉案人员。(许巨滔 茂公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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