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学会网站近日披露了原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案判决书。判决书显示,除公众熟悉的茂名“买官卖官”案之外,还有5家房地产企业的董事长向周镇宏行贿,谋取广东省政协委员资格。 这5家房地产企业分别是:广州恒鑫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京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远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润恒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广州恒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秋的儿子杨振鑫、深圳京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华、广州远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映文、广东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建锋、深圳润恒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赖汉宣均成功出任广东省第十届政协委员。 政协委员的产生一般需经如下步骤:首先由各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推荐名单;再由中共党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反复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最终由政协常委会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 这一过程中,各单位推荐人选按照其政治面貌不同,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分别由中共党委组织部和中共党委统战部负责综合提名。全部人选名单又由统战部汇总形成。统战部的主要职责之一即为“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007年12月28日,广东省第十届政协委员名单获得通过。彼时,周镇宏的职务正是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判决书显示,这5名省政协委员为感谢周镇宏提供的帮助,于担任政协委员前后向其行贿15万至94万不等。 2012年1月,周镇宏接受中央纪委调查。他是广东茂名官场窝案中的首犯(详见《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接受调查》)。而他在茂名的继任者罗荫国,则早在2011年2月就被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带走。 罗、周二人后来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详见《茂名市原书记罗荫国涉案7000万获死缓》)。 周镇宏案案发至今已3年,尚未有公开资料显示上述5名广东省政协委员因行贿周镇宏而受到任何处理。 但5人中,仅有林映文连任广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广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名单于2013年1月14日获得通过。 政协系统人士分析称:担任政协委员意味着对个人的肯定,亦可视为“崇高的政治荣誉”。政协委员可代表一部分人发出声音,并有直接接触高层的机会。若是企业老板担任政协委员,在政协活动上的公开露面亦是对企业最好的宣传。以上都是诸多企业老板愿意花钱“买”政协委员的原因。 来自上述5名地产商董事长贿赂,在周镇宏受贿案中只是一小部分。 判决书显示,周镇宏先后173次收受来自33人的贿赂,共折合人民币2464万元。其家庭财产和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1.35亿人民币,其中有3700万无法说明来源。这些受贿多是周镇宏于2002年至2007年主政茂名的五年期间“卖官”所得。 周镇宏受贿事项如下表: 2014年2月28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周镇宏犯受贿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周镇宏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 2014年4月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该判决结果。而其判决书直到最近才公开曝光。(王婧)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