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32件,同比增长10.7%,已接近2012年全年立案查处人数总和。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用实际行动表明:茂名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态度不变,正风肃纪的态度不变,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节奏不变。 立案332件 惩治腐败一刻未曾停歇 从年初查处化州市原财政局局长刘付军、化州市反贪局原局长郭志玲、化州市教育局原局长朱叶青、化州市第一中学原校长陈富云,到化州市委原书记成济荣、原市长黄从南、市政协副主席李沛、赖明宝,电白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成东锋以及高州市政协副主席陈德明等接受组织调查,再到原电白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方良波接受组织调查。事实表明,茂名纪律审查的力度不断加大。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40件(次),处置线索595件,初步核实线索538件,同比增长55.9%;立案332件,同比增长10.7%,其中处级干部22人,同比增长46%,科级干部89人,同比增长23.6%。目前已结案146件,给予党纪处分121人,政纪处分5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为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市迅速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大排查整治活动。目前已排查了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执法监督窗口行业等线索,确定重点整治民政、住建、农业、林业、畜牧等5类涉农重点部门,全市共排查出线索547条,确定重大线索99条,确定重点镇12个,重点村55个,共立案118件。 反腐败斗争面临的阻力和干扰越来越大,纪检监察干部被“围猎”的风险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上半年,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7件,初核6件,查实2件,立案1件,拟立案1件。 违反八项规定 19人被处理8人被曝光 纪检监察机关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建立严查快办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对全市18个机关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暗访,对24间未达到要求的办公用房限期整改,共开展明察暗访8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处理19人,给予党纪处分16人,通报典型问题8起,处理公车私用的处级干部5人。 坚决整治庸懒散奢行为,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从严问责,共受理网络、热线效能投诉问题100件,办结75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7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6人。 把纪律挺在前面 对干部严管厚爱 如果说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是动手术刮骨疗毒,那么把纪律挺在前面则是对干部的关心厚爱。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提醒、敲响警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组织处理。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廉政审核信息10551人次,建议取消65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建议不予出国(境)1人,建议暂缓提拔干部3人,发函要求被反映人作出情况说明44人,直接与被反映人谈话7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出组织处理25件。为99名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最大限度地营造鼓励干事、支持改革、宽容失误、遏制腐败的环境。 以“三转”为动力和契机,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人力和精力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上来,市纪委纪检监察室从2个增加到8个(含1个专门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检查室),一线办案人员占比64%。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明确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各种领导小组从81个缩减到11个,把不该管的事情交给主责部门。推进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镇街纪委全部实现了硬件“六有”和软件“六有”。调整三个经济功能区纪工委机构设置,统筹力量成立廉政监督办公室,实行市纪委和党工委双重领导。 落实“两个责任” 加大以案治本力度 光打不防,越打越忙。春节前,组织层层召开廉政谈话会,强调节日纪律,严明党的规矩,印发《茂名市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的通知,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带头讲廉洁、带头修身齐家、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头接受监督。春节后,再次向各级领导干部强调工程建设领域“十个不准”,对信访排查反映问题多、影响大的教育、财政、建设、交通等领域提出专项治理要求,从根本上堵塞漏洞。 实行每月召开一次由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党委书记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制度,分析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找准薄弱环节,一级抓一级,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共同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上半年共追究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3个,追究相关责任人41人,其中通报批评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 多植荷花塘自清,勤反腐败政自明。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把茂名的党风廉政建设推上新台阶。(杨冰锋 茂纪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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