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茂名公安交警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结合我市实际,从9月18日起至9月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第五波整治酒驾毒驾行动,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打非治违”第五波整治酒驾毒驾行动期间,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科学部署警力、重兵上路,采取不定时、不固定设卡点的方式严查酒驾、毒驾,在全市营造了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交警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行动战果 据统计,开展“打非治违”第五波行动以来,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3360人次,出动警车979辆次,设置卡点184,查处毒驾1起,醉酒驾驶19起、酒后驾驶48起。组织电视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采访1次,报纸媒体报道6篇,网站、双微新闻通稿3篇,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超2千条。 案例一(毒驾) 2015年9月21日下午,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新垌镇东茂坡村委会天桥底巡逻执勤时,驾驶着一辆红色摩托车往天桥底开来,从其驾驶状态观察,有涉嫌吸食毒品的嫌疑,于是民警对其拦截进行盘查。经讯问,违法嫌疑人钟某对其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冰毒(甲基安非他命)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检验其尿液呈阳性。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强制戒毒2年的处罚。 案例二 9月18日23时30分许,交警一大队河东中队民警在光华南路人民广场设立酒驾整治点。在19日0时许,执勤民警对小汽车粤KFA8**司机谭某飞进行检测时,其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231.2mg/100ml、对小汽车粤KWL8**司机伍某进行检测时,其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201.4mg/100ml。谭某飞、伍某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两人已被交警部门刑拘,并依法作进一步的处理。 案例三 24日凌晨,化州交警大队在东堤路设卡点整治,执勤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小汽车粤LM9**司机严某明进行检测时,其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140mg/100ml;对小汽车粤KND8**司机林某进行检测时,其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217.91mg/100ml;对两轮摩托车粤KP78**司机凌某俊进行检测时,其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189.54mg/100ml。严某明、林某、凌某俊三人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交警部门刑拘,并依法作进一步的处理。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实现整治酒驾毒驾常态化。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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