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公租廉租房姓名公示 茂名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公示(图)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181号)和《茂名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茂府办[2012]102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与市、区有关部门并会同市区各街道办,于2013年联合受理了1191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 市区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将于近期进行抽签分配,为了保证分配的公平、公正。经初步核查,现将符合《茂名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中规定条件的李佩余等704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2月1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用书面形式向市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科反映。反映问题须真实,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方便调查核实,口头反映和匿名材料均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无不同意见或经核查意见不正确的,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对公示对象予以登记,确认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联系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8号市房产管理局8楼房屋管理科;联系电话:2812180。 茂名市房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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