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秋风行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继续营造对严重交通违法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13日晚,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酒驾、醉驾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整治行动达到预期效果,本次行动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方式进行。为鼓舞士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领导亲自深入到一线各执勤点现场督导指挥。当晚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车辆和多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查处涉嫌醉驾的案件9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8起,有效地震慑了醉驾、酒驾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查处醉酒驾驶案例 14日凌晨,电白交警大队水东中队民警查获粤KPA1**小汽车司机岑某兴,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 涉嫌醉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司机李某尧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被化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涉嫌醉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司机陈某桂驾驶号牌为粤KK11**两轮摩托被化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涉嫌醉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查处酒后驾驶案例 13日晚,司机朱某武酒后驾驶摩托车粤K01A** ,被高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司机詹某青酒后驾驶摩托车粤K066**,被高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司机朱某敏酒后驾驶摩托车粤k532**,被高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司机戴某聪驾驶无牌摩托被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在市区新福路执勤点当场查获,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3mg/100mL,血液酒精测试为79mg/100mL,属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已经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为确保每次整治都有效果,交警部门将不定期采取异地用警方式整治交通秩序,希望通过集中整治,对交通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交警部门也希望广大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不要以身试法,要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茂名交警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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