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华达公司拍卖为民路北红豆街商铺声明
我公司是于2004年6月30日从茂名石化公司改制分流出来而成立的非公有制的民营企业。根据国家(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的政策规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将茂名市河东商业走廊等一批资产作为企业改制的支持条件置换给我公司。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定,公司委托茂名市裕海拍卖有限公司分批处置拍卖为民路北商铺(河东商业走廊)等处的公司资产。该批资产是我公司改制分流时按有关政策及《关于调整茂名石化华达企业公司改制分流实施方案的函》(茂名石化函字[2004]13号)的规定,以职工的补偿补助金置换的资产,是我公司合法取得的。 近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通过网络等渠道散布谣言,指称“华达公司为民路北商铺为无房产权房、无土地使用权、属三旧改造拆建范围内的建筑物、是黑心拍卖的行为。”上述言论妄图通过扰乱视听,混淆是非,以达到影响拍卖为民路北商铺的目的。 对此,我公司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本次处置的为民路北商铺(河东商业走廊)等的资产仅为我公司分批处置资产其中的一部分。谣言所指的为民路北的商铺,虽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其属于公司土地使用证红线范围内的合法建筑物,我公司拥有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可以进行处置和拍卖的,我公司处置该资产的合法性不容置疑。 二、对于个别人员歪曲事实的造谣惑众行为,我公司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追讨其行为给我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失,以正视听。 三、期望理性的广大群众切莫轻信谣言,不以讹传讹。我公司委托茂名市裕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的为民路北商铺(河东商业走廊)将严格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日期,于2015年12月5日上午9时30分如期举行。 特此声明 茂名华达企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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