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同届高中校友 趁同学熟睡盗其钱财 领刑七个月
近日,欧某某与同学聚餐饮酒后,把手机和银行卡放在床头,不料同学起了贪念,偷走其手机和银行卡,并利用网上银行转走2400元用作还债。近日,高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5年6月1日6时许,被告人叶某在欧某某租住的房间休息时,趁被害人欧某某熟睡之机将其小米手机及银行卡盗走,并将欧某某工商银行账户内的2400元转到其本人的支付宝账号上用于偿还债务。经鉴定,欧某某被盗手机价值798元。 “我与欧某某是同届高中校友,有时会一起出去聚餐。我了解到他的手机和银行卡是绑定的。那晚我看到他熟睡后把手机和银行卡放在床头,一时起了贪意,偷走手机和银行卡后即通过手机动态密码登陆银行账户并成功操作转账2400元用作还债。”被告人叶某如是供述作案动机。 高州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以刑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叶某的犯罪事实属实,罪名成立,应予以认定。鉴于被告人叶某归案后能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叶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张丁文 彭德劲 刘晓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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