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民警陈轶云被追认为共产党员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茂名市委分别发文,追认因公牺牲民警陈轶云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今年8月7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民警陈轶云在处理群众救助、对一辆故障大客车设置警示标志时,被一辆大货车撞击,牺牲在执勤岗位上。 陈轶云于2004年10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05年8月经所在的高速公路大队党支部讨论通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06年10月参加了市直工委举办的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成绩优秀。陈轶云在工作中努力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当人民群众处于急难需要救助时,他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忠实地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以年轻的生命诠释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陈轶云因公殉职,为人民利益而光荣牺牲,事迹突出。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根据陈轶云生前一贯良好表现和入党要求,广东省委、茂名市委决定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郭建光 刘锋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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