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我市下月接受“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准备工作,副市长李观来和各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我市作为石油化工城市,搞好园林绿化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十分重要,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上新台阶,我市于1999年初正式提出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于1999年12月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2000年11月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资格评审,2001年10月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专家评审,2002年3月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目前,市区绿化覆盖率37.8%,绿地率35.2%,人均公共绿地8.09平方米,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100%,呈现出鲜明的生态园林城市特色。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2006年10月底之前获得的“国家园林城市”都要接受复查。我市将于今年12月接受省建设厅的复查,明年5月前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抽查。 为了做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我市已对各单位的小区、大院和所辖地域作出了具体绿化、美化的责任分工,并规定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迎接省建设厅复查。(郭瑞翔)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