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全市逾20万职工 我市继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后,于日前启动最后一项社会保险——生育保险,从而形成五险并存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此项保险的实施,使我市20多万职工从中受惠。 生育保险适用范围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茂名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保险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所属的全部职工(包括全体干部、工人)。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一并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具体比例为流产的为月平均工资的15%,顺产的为月平均工资的20%,钳产、吸引产、多胞胎和剖腹产的为月平均工资的25%;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如何办理保险待遇手续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用人单位必须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有效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终止妊娠证明。 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 根据《茂名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一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应当在手术前申办;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规定》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未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用人单位所属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成城 车子强)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