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宋寿金出席郭元强列席 昨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方案,并由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副主任庞汉瑞、吴杰斌、李喜气、欧兰芳、卢方圆,秘书长周安敏等33名市人大常委会组城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元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部分市十届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的议案》。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的议案》是在经过专门调研、赴外地考察、多次磋商、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基础上,综合各方及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严肃认真讨论后制定提出的。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切合茂名的经济社会实际,是顺应时势的要求,能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解决收费站过多、过密“围城”现象,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大大降低收费成本,提高还贷能力,确保公路建设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年(次)票制方案,并由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据了解,茂名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年(次)票制方案的收费范围如下:茂名市本籍(含市区、茂南区、茂港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县)机动车辆实行年票收费;进入茂名市的外籍机动车辆实行次票收费。长期(3个月以上)在本市行驶的外籍机动车辆,按本市同类型的车辆标准办理年票。年票收费标准分五类车,其中摩托车免费,私家小车每年每辆550元。年(次)票通行费收费收入按省政府令34号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省财政厅车辆通行费专户。(谭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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