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茂名市KTV两员工放任他人包房内吸毒获刑
作为KTV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发现客人在客房内吸食毒品,不仅未加以制止、举报,甚至还参与吸毒。近日,茂南法院对该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该KTV的两名员工杨某、关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杨某、关某同在茂名市某KTV上班,杨某为楼面总监,关某为楼面主管。2016年初的一天傍晚,杨某接到熟客的电话后为客人在该KTV订了一间房。客人陆续到达后,为了给客人助兴,杨某便安排关某前往客房陪客人喝酒。次日2时30分许,该房内一位客人拿出自带的“K粉”,放入沙发旁边三角台面上的圆盘中,并招呼房内其他客人一起吸食,关某见状并未阻止。随后,该房客人将“K粉”传递给关某,声称吸食“K粉”可以解忧。关某酒后微醺,便从男子手中接过圆盘与客人一同吸食。很快,关某在“K粉”的作用下迷迷糊糊睡着了。3时许,杨某在巡视客房时发现该客房的桌台上放有“K粉”及吸管,便向客人解释说KTV内不允许吸毒。但房间内的十几名男女态度强硬声称不关其事,杨某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终没有向负责人汇报,也没有报警,而是进入客房与客人一起喝酒。随后,民警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房内人员有吸毒的嫌疑,遂将屋内人员及涉案毒品一并带走调查。经公安机关检验,该房客人十一人尿检结果均呈K粉阳性;关某的尿检结果也呈K粉阳性。(张伍 陆泳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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