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强化环境监察执法,有力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宜居宜业滨海绿城作出了积极贡献。 水环境治理扎实有效 我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系统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印发了《茂名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行达标方案编制;全面实施“河长制”,重点推进小东江、鉴江、入海河流、城市黑臭水体等河流的综合整治,全市近岸海域和江河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017年1-4月,小东江石碧断面氨氮比去年同期下降21.4%,总磷下降44.8%。4月份,鉴江米急渡断面水质为III类,江口门断面总磷下降16.7%;袂花江塘口断面水质为II类,飞马桥断面水质为III类;小东江茂名段山阁断面水质为III类,高州水库水质保持III类,石碧断面水质保持V类。据省环保厅通报,2015、2016年小东江水质连续两年实现年度整治目标,成为全省六条重点整治河流中,唯一达到年度水质目标的河流。 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建立新建项目环评审批与淘汰落后产能挂钩,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重点做好高污染燃煤小锅炉淘汰、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计淘汰、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小锅炉157家,淘汰黄标车41257辆(其中2016年淘汰11974辆),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2014年排名全省第6,2015年排名全省第4,2016年排名全省第3。与此同时,全面完成 “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2013年-2015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考核连续获得“优秀”等次。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17.4%、22.0%、15.4%、18.7%。 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2015年以来,我市累计投入资金约3亿元,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先后建成河西生活污水处理厂、高州金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茂南区污水处理厂、金塘镇污水处理厂等,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6万吨/天;建成茂名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化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茂名滨海新区(电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一批基础设施。目前,全市已建立区(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加快区(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镇转运站、村收集点的设施建设,实现“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垃圾处理体系。 生态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快 近年来,我市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农业、村容村貌、垃圾处理、农村污水排放等项目,积极开展生态村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去年,茂南飞马村、电白沙村、高州古丁村、信宜旺同村、化州沙田村等20条村被评为“茂名市生态示范村”;高州深镇镇、古丁镇获得“广东省生态乡镇”称号。目前,全市共有38条村被评为“茂名市生态示范村”;高州大坡、深镇、古丁三个镇荣获“广东省生态乡镇”称号;信宜市荣获“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称号。 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提升 目前,我市已建成茂名市移动执法系统和小东江流域污染源电子地图和环保移动执法系统;信宜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等5个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能力建设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全部达到全国二级标准。2016年全年出动环保执法人员22957人次,检查企业5826家(次),处罚190宗,处罚金额773万元。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和强化“两法衔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宗,查封扣押案件61宗,限产停产案件4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宗。完成1724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317宗,已处理2280宗,处理率达98.4%;完成中央环保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156宗。全市征收排污费2799.4万元。 环保队伍作风建设明显增强 市环保局通过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廉政风险点自查、问题抓早抓小、谈话提醒等,加强环保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引领环保队伍力向一处使,心向一处齐的工作氛围。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全市环保系统充分体现了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 6月3日上午,市及电白区环保志愿者在电白东湖公园举行环保宣传活动,现场环保灯迷竞猜吸引了络绎不绝的市民前来参与。 6月4日,市及电白区200多名志愿者到罗坑水库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环保志愿者系列服务活动。 环保志愿者深入罗坑镇万坑小学开展环保知识进校园宣讲活动。 2016年茂名市环境质量状况 市区空气质量 2016年全市环境质量稳中转好:市区(即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略有好转,各区(县级市)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均达到二级标准。市中心城区降水的酸雨频率有所上升,酸雨污染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二氧化硫全年平均值1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7.1%,年平均值达到一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值1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7%,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4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2%,年平均值符合二级标准;细颗粒物年平均值3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3%,超标率为1.9%,比上年下降6个百分点,年平均值符合二级标准;一氧化碳年平均值0.9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符合一级标准;臭氧年平均值7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6.3%;超标率为0.5%,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年平均值符合二级标准。 江河水质 鉴江:鉴江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类别目标,水质状况良好;与上年相比,河段水质有所好转,信宜水厂、南盛水坝、化州塘岗岭水厂和化州罗江桥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其他断面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袂花江:袂花江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类别目标,水质状况良好;与上年相比,亭梓坝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其他断面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小东江:小东江水质类别是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镇盛断面水质明显好转,山阁和石碧断面水质状况无变化。 饮用水源地水质 市区和各区(县级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水库水质 高州水库石骨库区、良德库区和罗坑水库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但均达不到其Ⅱ类功能类别的要求。 近岸海域水质 茂名近岸海域鸡打港盐业区、博贺湾养殖盐业区、虎头山海滨旅游区水质均达到二类功能区标准,水东港口区、澳内工业排污区水质达到三类功能区标准。全海域水质无明显变化。 城市噪声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昼间)平均值为53.9 dB(A),比上年上升1.1dB(A);达标率为99.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茂名市中心城区、高州市区、信宜市区评价等级均为“较好”,化州市区、电白城区评价等级均为“轻度污染”。 道路交通噪声:茂名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7.7 dB(A),比上年下降0.5dB(A);达标率为100%,比上年上升1.6个百分点;评价等级为“较好”。茂名市中心城区、高州市区、信宜市区评价等级均为“好”,化州市区和电白城区评价等级均为“较好”。 功能区噪声:茂名市区功能区噪声小时值超标率为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1类区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小时值均达标,2类、3类、4类区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小时值达标、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小时值均出现超标;2类、3类、4类区的超标率分别为33.3%、4.2%、31.3%。 落实领导包案 严防问题反弹 我市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 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成果,从今年2月起,我市逐一落实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和首问责任制,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案件整改“回头看”,切实加强对案件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收到了良好成效。 去年11月至12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期间,我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32批156宗,截至今年4月30日,彻底办结的案件129宗,阶段性办结的案件27宗。从2月22日起,市环保督察案件督办组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方式,共抽查了交办案件44宗,并以市环保督察协调组名义发了6期督查简报,查处并曝光一批办理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同时,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4个环境问题,我市立行立改,各项整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在承接转移产业时,充分考虑我市环境承载能力与能源资源状况,避免污染转移问题。目前,我市各级发改部门严格产业转移项目的立项审批,各级经信部门严格产业转移规划、引导企业入园,各级环保部门强化产业转移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各地工业转移园区严格遵守项目准入名录。截止4月底,全市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5个。 二是加快推进城市石化企业周边卫生防护距离居民搬迁。我市调整了搬迁安置专项工作组,5个专项工作组认真按职责开展工作。2015年底,我市已完成了首期第一批居民搬迁安置共171户528人;2016年至今已完成第二批居民搬迁安置共80户258人。目前,已建设15米环境防控绿化隔离带,并计划在炼油厂周边实施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空气环境质量,做好环境风险防控。 三是协调推进粤西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市政府成立了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领导小组,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初步建设方案、初步选址报告和项目平面布置图,已完成项目选址拟征地850亩红线图。 四是我市按照“截污水、关猪场、打偷排”的思路,全面抓好小东江、鉴江、袂花江等重点河流污染治理,确保辖区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的执法巡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1-4月,全市出动4809人次,检查企业1553家,立案处罚51宗,处罚金额383.2044万多元,限期整改企业94家,查封扣押3宗,移送涉刑案件1宗。 文/图 茂名日报记者 陈牧云 通讯员 茂环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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