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奕余 摄 日前,“5·23”毒驾案中受害者之一黄先生在友人的陪同下,在茂名日报社茂名网会议室紧紧握住茂名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廖述毅的手说:“这次真的非常感谢茂名网,多得茂名网问政平台与多部门协调沟通,使得人社部门在两年后重启工伤认定程序,助我的工伤最终得以认定。”并向茂名网赠送“搭建沟通平台 维护合法权益”的锦旗。 2015年5月23日晚,在市区双山路与光华路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因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黄先生是当时受伤最重的一位,花去了高额的医疗费用。因发生交通事故时,正是他下班返家途中。事后其家属及时向单位和市人社局工伤科上报,要求根据工伤认定标准确认为工伤。但肇事司机吕某因涉嫌毒驾,属于刑事案件,交警部门已将案件移交刑警,无法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无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人社部门便不能出具工伤认定书,黄先生也无法在单位办理相关报销费用和享受工伤赔偿等待遇。同时,肇事司机吕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且无钱赔偿事故中的所有受害者。这对黄先生一家犹如雪上加霜。两年来,黄先生和家人多方交涉无果。今年6月13日,黄先生的妻子在茂名网问政平台发布网贴,细述了事件的经过以及诉求,希望得到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茂名网问政平台记者与受害人详实地了解相关情况,确认属实后,又前往交警和人社两单位进行情况了解。随后,市公安局与市社保局均先后跟贴回复,说明无法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原因,以及当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中止工伤认定的相关情况。市社保局还向茂名网记者讲解工伤认定政策和认定申请的材料要求。 当记者从市人社局得知只要是有效的法律文书便可作为工伤认定的材料,便向黄先生了解,获悉他们当年已取得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其中非常明确认定本次事故是由吕某负全责。记者再次与市人社局工伤科联系,确认此材料可作为工伤认定的有效材料,遂与受伤职工亲属沟通,让受伤职工亲属向市人社局提供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该局根据受伤职工亲属提供的新材料,重新恢复了对该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程序,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并于8月31日依法依规对该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向黄先生及所在单位出具了工伤认定决定书。 满怀感激的黄先生第一时间向茂名网问政平台记者致谢,并于9月14日下午在友人的陪同下,来到茂名网送上锦旗以表达最深切的感谢之情。黄先生说,茂名网网络问政平台积极发挥上下沟通的作用,推动了问题的解决,他表示,茂名网是一个搭建沟通的平台,纳民意、纾民情、解民困、为维护市民合法权益作出应有的贡献,值得信赖。 茂名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敏宁 郑坤慧 朱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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