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打赢脱贫攻坚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年以来,茂名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各级纪检干部深入扶贫一线,进村入户访查,倾听群众心声,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对干部“甩手”作风从严追责,对胆敢动贫困群众的“奶酪”者露头就打,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今年以来,茂名市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部署,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摸排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以三级督办直查和开展专项巡察为抓手,推进查处追责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今年1至8月,全市共查结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7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 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全面摸排问题线索 坚持一竿子插到底,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查找起底线索,擦亮监督的探头。一是开展专项调研。8月21日下午,市纪委主要领导肖叶同志到高州市分界镇丰林村调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了解该村人口结构、产业发展、扶贫成效、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强调把扶贫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伸黑手”的行为严惩不贷。二是开展走访巡查。市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全市180条省定贫困村开展走访,对是否存在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摸排,同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督促扶贫、民政、住建、财政等职能部门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三是实行入户访查。市纪委派出6个督导组和2个访查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单位、不定线路、不打招呼等方式,对每个区(市)各选择2个镇(街道)、4条贫困村开展入户访查,目前,已入户访查39户,发现问题22个。 实行三级联动机制,督办直查重点问题线索 市纪委对调研走访和摸排出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特别是对省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按照一条线索、一个方案、一套专班、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原则,由市纪委书记、市纪委副书记、市纪委常委每人负责一条问题线索,实行市纪委直查快办,目前查处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新的突破。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参照省纪委做法,确定72条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列为督办直查。其中,由市纪委督办、区(市)纪委直查问题线索16条,区(市)纪委督办、镇(街道)纪委直查问题线索56条,形成省、市、县三级督办直查机制。 加大暗访曝光力度,充分发挥专项巡察作用 为及时发现和查找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纪委建立了三级暗访联动机制。紧盯贯彻上级精神不力、帮扶工作不实、识别对象不准、落实政策不公、线索核查不真等问题,特别是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动奶酪”的行为,拉长耳朵、瞪大眼睛,让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无处遁形。今年1至8月,全市共开展扶贫领域专题暗访35次,制作暗访专题片5期,共对31名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问责,通报典型案例37起。同时,以化州市为试点,探索运用巡察力量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该市已组建4个巡察组,对所辖各镇(街道)和市直扶贫、农业、民政、教育、住建、财政等职能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专项巡察。 信宜 “三四五”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开展 信宜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稳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今年来,共排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18条,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问责2人。 聚焦三大问题。坚持聚焦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着重发现是否存在扶贫补助资金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冒领挪用、截留私分等问题;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违规操作、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是否存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的问题。 实行四大举措。坚持“排查全覆盖、线索零遗漏”的原则,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扶贫领域专题暗访活动;实行委局领导包片挂点巡查机制,综合采取听、查、看、问、访“五入户访查法”深入辖区内44个省定贫困村开展走访巡查;建立市县镇三级督办直查机制,快查快结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案件。 取得五大成效。切实增强了各级党委政府扶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大案要案;问责了一批扶贫工作不务实、作风不扎实、责任不落实的党员领导干部;确保了党的政策落到实处、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茂南 “三个坚持”挺纪亮剑 严肃查处扶贫问题 茂南区纪委监察局坚持瞄准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勇于挺纪亮剑,护航脱贫攻坚。 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制定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挂点监督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8个工作小组,各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走访巡查,密切关注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焦点问题。目前已巡查10次,进入贫困户家了解情况160户,抽查19个村委会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情况。 坚持全面排查,深挖问题线索。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的重中之重,全面深入排查。目前已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2条。建立月汇报制度,健全区、镇两级扶贫领域专项台账,定期梳理重点问题,确定重大线索。 坚持问责零容忍,及时亮剑。着力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扶贫领域违纪行为,坚持优先查办原则,集中精力,快查快结。今年来,共核查问题线索12条,立案6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开展扶贫领域明查5轮,暗访2轮,制作暗访专题片1期。对走访巡查和明察暗访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谈话提醒86人,谈话诫勉1人。及时通报原公馆镇周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森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滨海新区 扛起监督责任 护航脱贫攻坚 滨海新区纪工委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已发现问题线索8条,立案4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约谈提醒2人,诫勉谈话4人。 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冼太夫人廉政教育基地,不定期组织全区干部进行廉政教育。通过网站、微信群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拍摄扶贫领域专题暗访片,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强化明督暗查。对3条省级扶贫村进行入户访查,发现1户“精准扶贫户”存在资格不符情况,及时移交扶贫部门重新核查整改。区纪工委联合财政、民政、农业等部门选取重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开展财务检查,强化扶贫资金监督。 强化线索排查。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提醒改正6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如排查发现因相关人员不作为,导致财政部门向电城镇45名已死亡五保户虚发供养金31.3万多元。电城党委对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社会事务办负责人等8人分别作出谈话提醒、党内警告、调整工作岗位、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讨等处理。 高新区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高新区通过畅通监督渠道,深化巡查核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抓政策宣传。在全区张贴宣传标语200多条、悬挂横幅60多条,在区人流较多地段设立流动宣传点,派发宣传单,要求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和各联系单位深入一线,与贫困户“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扶贫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抓巡查核查。成立由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巡查小组,深入贫困村走访贫困农户,核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排查违纪违法线索。组成审计小组,在七迳镇结算中心对各村居委会近两年的扶贫资金收支情况进行详细的核查,监督扶贫资金的落实情况,督促问题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明、数字准、工作实。 化州 织密监督网络 筑牢精准扶贫纪律堤坝 化州市按照“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在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的思路,延伸触角织密扶贫领域监督网络,把纪律堤坝筑牢在扶贫脱贫攻坚一线。今年来,共排查线索35条,立案3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 层层传导压力,种好“责任田”。成立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小组,建立起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和基层党委具体实施、市镇村三级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3人,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精准扶贫工作全过程。 从严从快查处,强化“震慑力”。坚持结合“第一书记”、直接联系群众活动、县级巡察、明察暗访、信访举报、反腐败协调机制等方式,“地毯式”摸排线索。坚持落实市县镇三级督办直查机制,茂名市督办直查4条线索和化州市督办直查12条线索100%立案。创新“直办式” “联合式” “嵌入式”办案机制,集中精力从严从快处理扶贫领域案件。查处杨梅镇杜村干部私分扶贫资金案被省纪委列为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村蝇”之害》,被省纪委列为纪律教育学习月专题警示教育片。 发挥“利剑”作用,当好“千里眼”。探索运用巡察力量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派出4个市委巡察组,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全市23个镇街进行“拉网式”巡察,对39条省定贫困村进行“入户式”巡察,对扶贫、农业、民政、教育、住建、财政等6个单位进行“点穴式”巡察,深挖细查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及时移交问题线索,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扶贫工作真正落实。 全面核查整治,织密“监督网”。该市纪委联合财政、农业、扶贫、民政、住建、教育等职能部门,在全市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以及扶贫资金发放情况入户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截至目前,农业部门共核减贫困人口962户3197人;民政部门共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户1952户,五保户1585户;住建部门共取消不符合资格农村危房改造户477户。 电白 建立三大机制 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电白区纪委建立健全三大机制,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安全。今年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线索38条,立案25件,开展谈话提醒22人。 建立扶贫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区党委定期听取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压力、责任传导到村居、基层站所。区纪委成立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的10个精准扶贫督查组,创新“三个结合一专报”制度,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例行督查与重点挂号督查相结合、督查通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和实行专报制度,每月例行督查2次,每次抽查1个村居,集中汇总后以专报形式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建立监督排查机制,深挖扶贫问题。建立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室组负责人指导挂钩镇街线索排查和包案督查制度。成立10个入户访查组,对省定38条贫困村开展入户访查,摸排问题线索。在省定贫困村设置扶贫监督岗,每户派发监督卡,公布区镇两级党委、纪委领导的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将全区19个镇精准扶贫工作列入专项巡察工作规划,实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覆盖。今年第二轮巡察了2个镇和2个区直单位,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条。 建立直查通报机制,严查扶贫腐败。建立由茂名市纪委督办、区纪委领导包案、有关室组直查机制及区纪委领导督办、镇街纪工委直查机制,严查扶贫腐败。目前,茂名市纪委督办问题线索4条,区纪委督办问题线索11条,均已立案。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今年来已开展扶贫领域专题暗访22次,制作暗访专题片1次,曝光问题单位3个,典型案例1起,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4起,强化惩戒警示作用。 高州 聚力精准扶贫监督 打造坚强纪律后盾 高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聚力扶贫领域监督,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打造坚强纪律后盾。今年以来,共排查问题线索30条,立案8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 扎马步,强力推进。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市镇两级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办工作。制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线索收集、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小组。该市纪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班子成员按分工落实包案责任,推动市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为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练腿力,深入调研。该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按照“一天两镇四村”的计划对省定39条贫困村进行走访巡查和专题调研。认真听取镇街主职领导、贫困村村委会主任和帮扶单位干部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扶贫项目建设情况,深入贫困户查阅精准识别情况,强化按照“清楚认识、明确思路、精准识别、廉洁公允”的要求,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督,压实镇村政治责任。 出重拳,精准打击。该市纪委对茂名市纪委交办的3条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组织精干力量进行直查快查。目前3条线索已立案2件、在查1件。另外,自身研判筛选出13条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镇街纪委进行直查。 勤曝光,营造氛围。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纪委与电视台联合成立扶贫领域明察暗访小组,检查镇街及帮扶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进村入户了解群众对扶贫资金落实及使用的意见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分批次、分专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通报曝光5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了一大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严明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近期,茂名市纪委通报了其中5起典型问题。 茂南区公馆镇周坑村村委委员梁亚坚违反群众纪律,在政策扶持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3年,周坑村委会以扶贫互助协会的名义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扶贫资金15万元,资金到账后违规借给村干部梁亚坚亲友共计3万元,至处理时尚未归还本息。梁亚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梁亚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电白区望夫镇政府社会事务办负责人石锡荣违规为家人办理低保的问题。石锡荣在担任望夫镇政府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期间,任用工作便利,为其母亲李某某等4名家庭成员违规申请办理低保,共领取低保金16372元。石锡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信宜市东镇街道庄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金生私分扶贫慰问金、骗取低保金等问题。梁金生在任庄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分上级扶贫单位慰问金7000元,其个人从中分得1400元;以其母亲唐某某的名义骗取低保金4560元,其个人领取1200元,剩余3360元交回村委会作账外保管。梁金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梁金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高州市石鼓镇九罡村委会干部邓梅芳、冯炳杨、苏淦声违规分配、挪用低保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九罡村委会妇女主任邓梅芳,违规将4户低保户的低保金分配给其他当时不属于低保户的人员共计24080元,分配给其他低保户共计500元。九罡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冯炳杨,多次从彭某某户低保金存折提取其低保金共计4080元以偿还债务,隐瞒彭某某户不符合低保政策要求的真实家庭情况,同意通过其低保户申请表的初核意见。九罡村党支部委员、光屋村包片干部苏淦声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光屋村苏某某等2人与他人违规并用低保金的问题。邓梅芳、冯炳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淦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化州市中垌镇青山村委会干部张有旺、李海英、张亚刘侵占扶贫惠民资金的问题。青山村委会原主任张有旺、原村委会妇女主任李海英、原村党支部委员张亚刘等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密谋套取侵占扶贫惠民资金合计人民币39340元,其中每人分得5000元。张有旺、李海英、张亚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策划: 江海晖 组稿:黄长安 陈静 徐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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