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饮酒莫开车!茂名交警又查获10名酒后驾驶“醉猫”(图)
春节马上来临,各种聚会、应酬多了起来,为严厉打击酒驾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涉酒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24晚,我市交警部门再次开展整治酒驾行动,行动中,共查获10名酒后驾车的“醉猫”。 交警在执勤点用仪器测试司机酒精含量 酒驾和醉驾是极度危险的行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我市交警一直来对酒驾和醉驾的违法行为都是“零容忍”,一律顶格处理。当晚,在茂名市区站北路执勤点共查处2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分别是高某酒后驾驶湘J35Q**小车被查 ,呼气酒驾测试为57mg/100mL;吴某酒后驾驶粤SWN5**小车被查 ,呼气酒驾测试为28mg/100mL。据统计,当晚的查酒驾行动,信宜交警查处醉驾2起,酒驾2起;高州交警查处醉驾1起,酒驾3起。 目前,全省正在开展整治酒驾专项行动,交警部门将会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时、不定点严查酒驾,广大司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茂名晚报记者 郭瑞祥 通讯员 崔晋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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