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
共建共享,好心之城。 《茂名市民文明公约》正式公布(图)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自律,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大力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文明办展开了《茂名市民文明公约》制定工作。昨天,市文明委通过“文明茂名”公众号向社会正式公布《茂名市民文明公约》。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市文明办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精神,结合茂名实际,起草了《茂名市民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3日至7月18日在“文明茂名”公众号、茂名日报、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刊登相关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市文明办还组织我市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最终形成了《茂名市民文明公约》。 《茂名市民文明公约》共80字,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包含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内容,富有茂名特色,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体现茂名好心文化的传承弘扬,是凝聚社会广泛共识的文明约定。接下来,市文明办将开展《茂名市民文明公约》一系列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市民对《茂名市民文明公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培育文明社会风尚,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茂名市民文明公约 爱国爱家,爱我茂名。 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遵纪守法,维护秩序。 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见义勇为,热心公益。 知书达理,举止文明。 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勤俭节约,珍惜资源。 移风易俗,健康生活。 共建共享,好心之城。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梁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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