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节日安全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茂名市卫生部门从1月4日起至31日止,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专项整治。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条件检查,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节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审批。 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的要求,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经营“团圆”餐饮单位、大型综合性酒店、旅游景点和公园内外小食店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加强这些单位的食品卫生设施、加工经营过程和卫生制度管理的检查,明确食品卫生管理责任人;加强卫生知识培训,增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物中毒防范意识;加大对使用原料(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溯源、进货验收的监管力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经营果子狸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 开展超市、商场食品专项整治:根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对超市、商场食品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检查食品及其原料的采购索证、使用、销售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对散装食品和自制食品(特别熟肉、凉拌菜)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于近日由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疾控中心开展了对大型超市、商场自制食品(如糕点、熟肉、凉拌菜等)的卫生监督抽检,共抽查单位12家,抽检食品72份,对抽检的食品进行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检验,同时检测是否违法添加了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结果有2份食品不合格,均为1家单位生产的,主要是菌落总数超标,未发现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不合格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进行立案处罚。 下阶段,市卫生部门将加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建立食品中毒报告和卫生问题投诉制度,24小时开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和投诉电话:2951711;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全日制值班,随时做好应对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投诉案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节日聚餐增多,谨防食源性疾病,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为避免因时间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以便得到及时调查。(黄慧)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